个人是可以投资入股某公司的.包括认购或者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也包括成为非上市公司的股东。 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很矛盾,比如,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如公务员等)是被限制买卖股票的,但实际上并未采取有效措施执行。只有农村村民、失业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可以投资设立企业、成为个人股东。除此以外的其他人不可以,在工商登记时,会查验身份。 上海已经在这方面有所突破,但仍有限制。 上海将试行在企业登记中扩大出资者范围,除国家公务员等,准许在职人员向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出资入股。试行扩大出资者范围的文件已经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有关政策近期将在浦东新区进行试点。 在职人员向企业出资入股应当遵守相关的义务,包括依法与现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有关竞业限制、保守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约定,不得有损害所在单位利益的行为。 根据上海市政府的新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纪规定的其他人员(如律师、注册会计师、法官等),不得向各类企业出资入股。除此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外省市区自然人都可以在上海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