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接受单位或你本人出具下列材料,即可办理你所提出的户口问题: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国家人事部或试点省市人事厅落户介绍信; 本市接受单位人事部门接受函; 接受部门出具的住房落户地址、所在警署; 博士后及其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 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