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专生。1999年10月开始在上海一家外商代表处工作,办理了《引进人才工作证》及交纳四金。我现有的《引进人才工作证》有效期至2002年3月。我于2002年1月跳到另一家外商代表处,可否续办《居住证》?

  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的人员可到中山西路620号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就近的人才服务中心换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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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海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