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直上海某局公务员,硕士学历。爱人是计算机本科毕业,现在外地工作。在解决两地分居的政策中,要求配偶在上海有接收单位,请问什么样的单位才能符合条件?
办事处等派出机构性质的单位代表处、联络处都不能作为接收单位,用人单位应该具有独立用人权。
【
推荐
】【
纠错
】
人才引进
照顾困难
居住证
博士后和人才中介
原上海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