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硕士毕业,已引进入沪籍。目前夫妻两地分居已两年。爱人大学本科,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已三年以上,35岁以下。按两地分居政策“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的人员、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我爱人在外地企业(是上海的钢铁企业,地处南京)中级职称已三年以上,目前已在沪工作,是否可以以两地分居名义申请入沪?还是要按“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规定在明年才能申请?

  对于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在办理夫妻分居手续时可以不受分居年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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