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满8年的管理人员,妻子大专学历,工人身份。去年双方均被上海企业录用,并办理了《居住证》,我们是否可以办理引进人才手续?

  依据“沪人[1999]51号”文第三条的第4款“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按以上文件条款规定,你副高职称任职资格满三年,年龄不超过50周岁,则可以由你单位人事部门出面办理引进人才手续。你的妻子是工人身份,调沪手续应按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和要求(女性不得超过45周岁),并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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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照顾困难
居住证
博士后和人才中介
原上海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