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开拓资金分为中央使用和地方使用两部分,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 各级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是市场开拓资金的主管部门,共同对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外经贸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业务管理,包括确定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方向和使用范围,提出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审核、论证资金使用项目。财政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包括审批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拨付市场开拓资金,提出市场开拓资金的监管要求,并与外经贸部门共同对项目及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