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口岸快速通过、内地快速验放为突破口,实现通关作业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新模式。进口货物作业方式,实行进口转关货物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向内地海关办理"提前报关"手续,口岸海关凭内地海关传输的提前报关电子数据直接办理口岸转关手续。同时,也可采取"直接转关"的办法,即进口转关货物的收货人或代理人直接在口岸办理转关手续,内地海关凭口岸海关传输的转关数据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对出口货物的转关,出口货物发货人向内地海关报关时,以订舱的,发货人在启运地海关办妥出口报关手续后,可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货物的出境和结关手续。对尚未订舱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可在转关货物运抵口岸后补录入出口转关数据,再在口岸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的结关和核销手续。该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