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在其退役后尚未就业期间一年内,可免费参加一次政府经费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项目按劳动保障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参加政府补贴项目范围以外的培训,区县安置部门可凭其付费凭证和结业证书,给予适当的培训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