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1、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生活费来源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2、烈士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3、烈士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烈士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烈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