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部分丧失、大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重新就业确有困难烈属,在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前,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临时定期抚恤补助。有关申请经所在地街道(乡镇)审核、区县民政局审批后,由所在街道(乡镇)从批准当月起按本市城镇职工最低养老金标准,发放临时定期抚恤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