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法规定,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外,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自然资源属于国有土地,因此,不论是通过出让还是转让承受土地使用权均属于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应为契税的征收范围。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又是个农业弱国,人口多,底子薄,国家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发展农业,同时也需要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承包经营荒山、荒地,从事农业生产。契税的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支持农业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