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企业为留住业务骨干,往往采取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的办法。请问其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及能否税前列支?
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税前列支问题,可按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税所一[2001]283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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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