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向原单位所在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提出从业资格调转申请,在办理调转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到新单位税务登记地的同级财政局会计科办理转移手续,办理转移手续时需提供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原单位所在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出具的《会计人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在本市调动自2003年1月1日起需变更登记,具体可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