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检查的方式有哪几种?自办案件范围及其组织形式是什么?

  案件检查的方式大体上分为自办、协办和交办三种方式。

  自办案件的范围包括:①同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中的违纪案件;②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检查范围的重大或典型案件。

  自办案件的组织形式:①由立案的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派人查处;②由立案的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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