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2)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3)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4)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5)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6)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