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举报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
举报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一项民主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举报是我国公民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和重要手段,也是我国行政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和部门发现和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主要线索来源和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