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话”是什么?

  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提出关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它包括保护人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两个方面。信教与不信教都是公民的权利,要坚决反对和纠正任何歧视信教群众和歧视不信教群众的行为。我们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我们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要把信教和不信教的人,信这种教或那种教人都团结起来,大家和睦相处,彼此尊重,把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上来。
  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进行。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这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但不矛盾,而且正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这一政策,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利。对正常的宗教活动加以保护,对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加以制止和打击,这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不要一讲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对宗教活动采取不负责任、放任自流的态度,甚至对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也视而不见;也不要一讲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就又不分是正常宗教活动还是非法活动,一概加以限制。
  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将长期存在,如果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就会发生冲突。这种适应,并不要求宗教信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同时,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的宗教制度和宗教教条,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广大宗教信徒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同全国人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这是宗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基础。
  除了以上三方面,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2月10日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又增加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内容。


推荐】【纠错
民族政策法规
民族知识
宗教政策法规
宗教知识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