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校生报考基本条件 为了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培养工艺型、技术型高层次的专门人才,本市每年在经过批准的各类高等院校招收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简称“三校生”)。 报考条件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勤奋学习。本市常住户口(不包含部属学校的外地籍考生,但含本市户口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三校生”),身体健康,未婚,全日制中专、职校、技校应届毕业生。应届“三校”毕业生可按文理对口的要求报考有关高等院校,可选择参加5月份的“3+2”高职考试,也可选择参加7月份的“3+X”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两次考试,考生只能限考一次。 二、保送生的招生报名条件: 1、省级优秀学生。 2、在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区一等奖和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根据原国家教委教基(1993)9号文件精神,在北大附中、清华附中、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和华师大二附中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中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4、根据外语院校及其他高校外语系、专业历年来在有关外语中学(学校)招收保送生的实际情况,确定部分外语中学各语种中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保送生资格。 三、艺术类招生的报名条件 本市常住户口,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报考表演、演奏专业须22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报考编导、作曲、史论专业须30周岁以下的考生,婚否不限;报考其他专业,须25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考生,经所在单位推荐,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婚否不限。在职考生报考须经所在单位批准。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军区政治部批准。 四、体育类招生的报名条件 本市常住户口,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身高~男生170公分以上、女生160公分以上;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4.6以上。体检不及格者不予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