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在职职工怎样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2001年颁布的有关规定,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在职职工以及应安排而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待业军人报考普通高校者,在4月1-10日持户口薄及街道(乡)或工作单位介绍报考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拍摄数码照片,缴报名考试费,填写《200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参加身体健康检查。6月上旬体检合格者,到区、县高招办办理填报志愿手续,并在高招办指导下填写“考生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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