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中小学招生和入学有什么政策?

  1、公办小学、初中入学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的要求,本市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必须遵循免试、就近、对口入学就读的原则。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区县小学、初中阶段入学具体办法。
  小学、初中学校对就近、对口入学的学生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选拔,不得办学科类的特色班、实验班。
  2、民办(转制)小学、初中招生规定
  民办(转制)小学、初中招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内进行招生。民办(转制)学校的录取时间可与公办学校同步或推迟一周。
  学校不得录取无档案材料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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