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上海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点,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左右;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15%,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26%;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把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

  表1:上海市节能减排主要指标

指标

单位

2005

2010

十一五期间变化

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

0.88

降低20%左右

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

125.3

105

下降16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万吨

51.3

38

削减26%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万吨

30.4

25.9

削减15%

城镇污水处理率

%

70.2

80

提高9.8个百分点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96

96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38

80以上

提高42个百分点以上

环保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

%

75

95

提高20个百分点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推进“四个率先”的主线,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把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作为刚性指标,做到决心不动摇,目标不改变,力度不减弱,切实履行政府的庄严承诺。把节能减排工作与实施“十一五”规划相结合,与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相结合,与建设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相结合,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坚持结构调整,立足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注重与江苏、浙江等兄弟省市在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和联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有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三)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十一五”期间,全市调整淘汰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3000个左右,实现节能300万吨标准煤。2007年,全市调整淘汰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600个左右,实现节能100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水泥、铁合金、小钢铁冶炼调整和淘汰任务,争取关停14家以上水泥企业,关停4家小铁合金厂和14家小钢铁冶炼企业。

表2:加快调整的行业

行业

行业细分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钨钼冶炼

稀土金属冶炼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铁合金冶炼

铁合金冶炼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化纤浆粕制造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无机酸制造

无机碱制造

无机盐制造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造纸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手工纸制造

加工纸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

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合成橡胶制造

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炼钢

炼钢

轮胎制造

车辆及工程机械轮胎制造

力车胎制造

轮胎翻新加工

塑料薄膜制造

塑料薄膜制造

化学药品原药制造

化学药品原药制造

贵金属冶炼

银冶炼

其它贵金属冶炼

  集中调整电镀、热处理、铸造、锻造等生产工艺,加快推动纺织、化工、医药、建材、塑料、皮革、陶瓷等行业淘汰落后工艺和产品。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

表3:限制和淘汰的工艺及产品

序号

工艺或产品名称

1

低档溶剂类涂料、禁用类染料、有机磷农药、粗品泡化碱等重污染和国际禁用产品
  

2

铁粉还原技术、隔膜法制烧碱等污染严重的落后产品与工艺 

3

医药行业采用硫代工艺生产的含硫药物以及胺磷产品和技术  

4

严重污染环境和有害人身健康的石棉制品及工艺  

5

国家已限令淘汰的技术落后、耗材高、安全差的电器产品  

6

污染严重的卡车铜水箱等 

7

低压铁合金电炉、铅烧结锅、敞开炉等落后设备和工艺 

8

黑色和有色金属行业的化铁炼钢、横列式轧机等装备和工艺 

9

铁合金、普通硅、涂料钛白粉、普通有色铸件等产品 

10

铁模浇铸、反射炉熔炼、斜轧穿孔技术及产品 

11

普通钛白粉等落后技术和产品 

12

粘土砖、纸胎油毛毡等产品 

13

玻纤坩埸拉丝、小平板玻璃等产品及生产技术 

14

含致癌芳香胺等禁用染料、含污染环境和影响人体健康化学物质的织物,特别是内衣和童装等产品 

15

落后的棉纺锭、布机和漂炼、染色、印花中污染较严重的工艺技术装备利昂产品

16

16机电、仪电、轻工、医药等行业的氟

  (四)扎实推进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
  根据市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订的关停责任书的要求,“十一五”期间,按照计划关停7个电厂,共计210.8万千瓦小机组。全部改造完成后可节约煤耗110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硫排放将从8.85万吨/年下降到0.8万吨/年左右。2007年,关停南市电厂、吴泾老厂两台机组以及金山石化自备燃油机组,共64.5万千瓦。同时,加快新电源项目以及电网、气网工程建设,确保区域供电供热。制定落实配套政策,妥善搞好职工分流安置。建立上海市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上大压小”重大问题的协调与监督。

表4:上海市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进度计划

序号

电厂简称

机组名称

装机
(
万千瓦×)

关停时间

1

南市电厂

8#\\9#\\10#

6.0×2+2.5×1

2007

2

吴泾老厂

4#\\5#

210×1+12.5×1

2007

1#\\2#\\3#\\6#

5×1+2.5×3

2010

3

闵行电厂

8#

13

2009

9#\\10#\\11#\\12#\\13#

13+13.5+14×3

2010

4

杨树浦电厂

11#\\21#

2.5×2

2008

9#\\22#

3×1+2.5×1

2009

0#\\1#\\2#

3×1+11.2×2

2010

5

长兴岛第二发电厂

1#\\2#

1.2×2

2010

6

崇明堡镇电厂

14#15#16#

5.5+5.5×2

2010

7

闸北老厂

1#2#

12.5×2

2009

合计

29台机组

210.8

 

  (五)从源头上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从严控制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投资项目,上述项目一律由市级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制定实施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项目申请单位向审批部门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应包含节能篇,否则项目审批部门不予受理;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不予批准。项目建成后,达不到节能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不予验收。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一律不批准环评文件;项目竣工时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指标的,不予通过验收。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对建设项目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对未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区域环境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工业区,不得引进新项目;对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得不到落实、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上海有关标准的新、改、扩建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六)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进一步增加天然气资源和市外电力供应,不断提高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使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从2005年的53%下降到2010年的46%左右。制定鼓励政策,进一步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2010年风电装机达到20-30万千瓦,完成太阳能光热当量面积250万平方米,光伏发电达到10兆瓦。
  (七)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实施上海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和文化产业等,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抓紧组织开展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工作,努力营造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进电子信息、装备、汽车、船舶、航天航空等产业基地以及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制造业能级。
  三、聚焦突破重点
  (八)加快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
  “十一五”期间,形成3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累计节能量达到900万吨标准煤。节能重点工程包括:用电设备节电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余热余压利用节能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煤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空调和家用电器等节电工程、绿色照明工程、分布式供能等工程、城市交通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及政府机构节能工程。组织制定节能重点工程的总体方案和分年度推进计划,2007年重点推进改造燃煤锅炉,通过对3000台燃煤锅炉、炉窑进行节能改造,节约标准煤20万吨;优化钢铁、石化、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生产系统和生产工艺的能量系统;在全市推广应用高效绿色照明产品、节能型空调、高效电机、高压大频率变频调速装置、蓄冷蓄热、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节能新技术。

表5:部分重点节能工程

节能工程  

十一五期间累计节能量

工业用电设备  节电工程

电机及拖动系统

258万吨标准煤

其它工业用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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