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责

  主要职责: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市政府的办事机构。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是: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就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的请示提出拟办意见;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的安排;督促推进和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市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市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调查研究,收集、反馈各类重要信息;协调管理市政府系统的全市性大型活动;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承担市应急委日常工作,组织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和管理;指导、推进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等。

  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三)建议提案处

  (四)综合处

  (五)区政处

  (六)联络处(应急指挥联络处)

  (七)应急管理协调处

  (八)信息技术处

  (九)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

  (十)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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