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是市政府负责金融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配合中央监管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本市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意见与政策建议;协助中央监管机构和市有关部门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协调与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加强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金融安全区的建设;实施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宏观管理,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负责地方政府与中央金融机构及其在沪金融机构的联系,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促进本市金融业的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支持金融机构的综合改革;配合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推进本市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等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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