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或者处理设施设立审批

  一、行政许可事项
  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或者处理设施设立审批
  二、行政许可依据
  1.《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垃圾处理设施选址符合上海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发展规划的设施布局的要求;
  2、选用的垃圾处理技术符合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
  3、垃圾处理设施的设计规模及服务范围、处理对象、物流去向、运输方式符合规定的要求;
  4、垃圾处理设施的采用符合行业(专业)建设标准、技术标准,环卫和环保标准;
  5、垃圾处理符合环保和市容环卫的规定和标准。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
  2.受理;
  3.验收;
  4.确认。
  五、行政许可期限
  1、行政许可申请期限:在建设或者设置前,建设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2、行政许可审批期限:自受理申请后20日。
  六、需要提交材料目录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书(一式二份);
  4、项目选址意向书和地形图;
  5、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生活垃圾处理范围意向书。
  七、申请示范文本
  《上海市建设、设置环卫设施申请审批表》
  八、受理部门
  1、市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经办部门:综合发展处
  地址:铜仁路331号16楼邮编:200040
  联系电话:62473288*1626传真:62899507
  电子信箱:zbg@sh1111.gov.cn
  2、区、县受理部门:

  

受 理 部 门

联系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黄浦区环卫局科技建设科

南苏州路757号

63504094

200001

卢湾区市容管理局 环卫管理科

瑞金南路65号

63044783

200023

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环卫管理科  

新闸路1915号

62717969

200040

闸北区市容管理局环卫管理科  

秣陵路100号1109室

63179847

200070

普陀区市容管理局环卫管理科  

管弄路61弄1号

62140991

200061

徐汇区市容管理局环卫管理科  

南丹路(汇站街)78号

64381743

200030

虹口区市容管理局建设备科  

海南路50号

63240040-5107

200080

长宁区市容管理局规划建设科  

芙蓉江路40号

62192633

200336

杨浦区市容管理局设施设备配套中心  

平凉路700号

65896776

200082

宝山区市容管理局环卫管理科  

泰和路245号2号楼205室

56173345

200940

闵行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疏影路418号

64135094

201100

浦东新区固体废弃物管理署

长岛路608号

50341409

200135

嘉定区环卫署业务管理科  

嘉定镇金沙路58号

59910144

201800

金山区环卫署业务管理科  

金山区松金公路5号

57982470

200540

松江区环卫署业务管理科  

松江乐都路490号

57820251

201600

青浦区市政管理局

青浦城中东路588号7楼

59726079

201700

南汇区环卫局

南汇惠南镇人民西路346号

58022336

201300

奉贤区环卫局

南奉公路122号新横泾桥南侧

57107375

201400

崇明县环卫所

城桥镇西门路222号

59634500

202150


  九、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电话:800-2204646 52901111
  举报电话:62473288*1633
  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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