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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依据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
《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
二、受理范围
上海市拟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
三、提供资料
1、《人类精子库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须同时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卫生部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说明; 4、可行性报告; 5、拟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6、拟设置人类精子库将开展的技术业务范围、设备条件、技术人员情况和组织结构 7、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8、相关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培训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9、人类精子库的操作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 10、市卫生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处审决定,报卫生部审批。
五、操作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审核――专家评审――报卫生部审批
通信地址:镇宁路465弄181号
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电话:64377020转1102分机
政风监督电话:52379871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非夏令时间)
1:30-5:00(夏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