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户信息变更

  ◆办事项目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户信息变更。

  ◆办理机构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事依据

  《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1996年1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2号令发布)。

  ◆申办条件:

  参加农保的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

  ◆申请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办事程序

  1、单位应到乡镇农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后,若资料不齐全,经办机构将打印《单位登记(变更)告知单》;若资料齐全审核通过,需要填写《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申1表)。

  2、由区县农保中心审核乡镇上传的资料和表式,若审核未通过,打印《单位登记(变更)告知单》,下传至乡镇农保机构,并由乡镇农保机构递交单位;若审核通过,录入需修改的内容;打印《单位登记(变更)核定表》(核1表),下传至乡镇农保机构。

  3、由乡镇农保机构将《单位登记(变更)核定表》(核1表)递交单位。

  ◆办理期限

  当日受理,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乡镇劳务型公司参保户信息变更,则直接在区县农保中心进行申请,并填写《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凡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申办表格(下载表格网址:http://www.12333sh.gov.cn/表格下载栏目)

  《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申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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