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单位信息、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信息)

  ◆办事项目

  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单位信息、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信息)

  
  ◆办理机构
  全市各区县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

  
  ◆办事依据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34号令)

  
  ◆申办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申请材料
  单位信息变更:申请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
  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信息变更: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
  用人单位相关信息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到生产经营所在地区县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可网上下载《单位信息变更表》、《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信息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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