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项目 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办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申领养老金。
◆办理机构 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办事依据 1.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2.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
◆申办条件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2.符合本市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申领养老金条件; 3.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鉴定结论在3年以内(含鉴定结论签发之日起满36个月的当月)。
◆申请材料 除按到龄退休规定携带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办事程序 1.社保经办机构经初步审核通过后,打印《业务受理回执》一式二份,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经办人或本人签名确认,《业务受理回执》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或本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并打印《业务登记回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全材料后可凭《业务登记回执》及完整的材料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不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1.根据不同情况,需分别填写下列表式: ①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需填写《养老金申领表(城镇企业办法)》(申领1表); ②自由职业人员需填写《上海市自由职业人员退休审批表》并在“申请理由及养老金项目”栏内写明提前退休原因,该表需经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盖章; ③失业人员需填写《上海市失业人员退休审批表》并在“申请理由及养老金项目”栏内写明提前退休原因,该表需经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盖章; 2.本人需填写《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申领1表(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