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埋葬地设立审批

  办理项目
  公益性埋葬地设立审批
  
  办理机构
  上海市殡葬管理处、区县民政局(殡葬管理部门)
  
  
  办理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
  (一)市殡葬管理处
  地址:武夷路28号301室
  联系电话:62526420
  (二)区县殡葬管理部门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理机构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黄浦区民政局社会科

延安东路300号西9楼(邮编200001)

63736059

闸北区民政局社会科

天目中路749弄71号215室(邮编200070)

63805324

虹口区民政局社会科

玉田路195号(邮编200092)

65526676

卢湾区民政局社会科

丽园路468号(邮编200025)

53012765

长宁区民政局社会科

武夷路333号(邮编200050)

62256793

徐汇区民政局社会科

漕溪北路336号(邮编200030)

64287849

普陀区民政局社会科

北石路234弄7号甲(邮编200333)

52809488

静安区民政局社会科

西康路370弄50号(邮编200040)

62174601

杨浦区民政局社会科

榆林路707号(邮编200082)

65865493

宝山区殡葬管理所

宝安公路111号西楼(邮编201901)

56805798

浦东新区殡葬管理所

川沙镇川黄路249号(邮编201200)

58981518

金山区殡葬管理办公室

金山卫城区梅洲新村84号(邮编200540)

57950982

闵行区殡葬管理所

七莘路680号(邮编201100)

64887480

嘉定区殡葬管理所

新城路129弄12号(邮编201822)

39980276

南汇区殡葬管理所

惠南镇城东路252号(邮编201300)

58013737

奉贤区殡葬管理所

南桥镇新建中路542号4楼(邮编201400)

57421581

松江区殡葬管理所

园中路1号行政中心主楼(邮编201600)

37735396

青浦区殡葬管理所

青松路176号青城苑9号楼201室(邮编201700)

59725453

崇明县殡葬管理所

崇明城桥镇人民路267号(邮编202150)

59629213


  
  (三)受理时间:
  星期一:下午13:30-16:00
  星期二至星期四: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星期五:上午9:00-11:00
  
  办理时限
  区县民政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初审决定。上海市民政局自接到区县民政局初审同意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申办对象资格
  (一)申请对象:区县乡镇和街道政府,可以提出公益性埋葬地设立的申请。(二)申请条件:1、墓地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2、墓地必须距离风景名胜区二千米以外,距离铁路五十米以外,距离公路和干河三十米以外;3、墓地应使用高亢地、低洼地、盐碱地等劣地,不得占用蔬菜地;4、公益性埋葬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二亩。
  
  申办手续
  (一)申请人的资格证明;(二)申请书;(三)可行性报告;(四)区县以上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五)区县以上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六)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程序
  (一)申办单位向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区县民政局自接到申请后作出初审意见,初审同意后报上海市民政局审批;
  (三)上海市民政局自接到区县民政局初审同意决定后作出审批决定;
  (四)经许可建办的公益性埋葬地,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规划等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办理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
  
  行政救济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监督
  不当行政行为投诉电话:63210448(市局执法监察处),63212226(市局信访办)。

  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电话:63214261(市局监察室),63212226(市局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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