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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项目: 筹办残疾人和儿童福利机构审批 办理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各区县民政局 办理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 (一)受理地址:江西中路215号153室 (二)受理时间:周四上午:9.00—11.30 (三)联系电话:63232222*1531 (四)区县民政局社会科地址、联系电话和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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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地
址 |
受理部门 |
联系电话 |
接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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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 |
延安东路300号 |
社会科 |
63215150 *20942 |
周二、周四 上午: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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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 |
丽园路468号 |
社会科 |
53012765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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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 |
漕溪北路336号 |
老龄工作科 |
64872222 *1070 |
周二、周四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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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 |
榆林路707号 |
基政科 |
65419450 *2422 |
周一、 上午: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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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 |
玉田路195号 |
社会科 |
65526676 |
周四 上午:8.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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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 |
天目中路749弄71号 |
社会科 |
63805324 |
周一、周四 上午: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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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 |
北石路234弄7号甲302室 |
社会福利科 |
52801573 |
周二、周四 上午: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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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 |
乌鲁木齐北路459号 星海楼四楼 |
事业发展科 |
62499607 |
周二、周四 上午:8.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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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 |
武夷路333号 |
社会科 |
62256793 |
周一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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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 |
七莘路680号 |
社会科 |
64883384 |
周一、周三 上午: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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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 |
宝东路885号 |
老龄办公室 |
56104930 |
周四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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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 |
德平路215弄15号 |
福利企事业
管理所 |
50381742 |
周一、周三 上午: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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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 |
塔城路560号 |
社会科 |
59527968 |
周一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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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 |
石化梅州新村84号 |
社会科 |
57940727 |
周二、周四 上午: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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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 |
园中路1号 |
社会科 |
37735378 |
周二、周四 上午:9. 3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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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汇 |
惠南镇城基路29号 |
社会科 |
58023021 |
周四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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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 |
南桥镇科技路63号 |
社会科 |
57420489 |
周一 上午9.00-下午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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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 |
青松路245号 |
社会科 |
59717399 |
周一 上午9.00-下午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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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 |
人民路267号 |
社会科 |
59622694 |
周一、周四 上午:9. 30—11.00 | 办理时限: 市、区县民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筹办或不予筹办的书面审批决定。 申办对象资格: 1、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二)申办资格1、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2、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 申办手续: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得证明文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还应提供上海市人民政府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的许可批准件。 办理程序: (一)受理:申请人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提出筹办申请方可受理。 (二)审查:审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现场查看。 (三)核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依据: (一)《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二)《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三)《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行政救济: 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或者《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监督: 不当行政行为投诉电话:63210448(市局执法监察处),63212226(市局信访办)。
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电话:63214261(市局监察室),63212226(市局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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