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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名称: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制度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经营监管办法》
申请主体资格及其它条件: 详见附件、细则
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附件、细则
许可/审批程序及时限: 详见附件、细则
负责许可/审批处室: 经济运行处
工作人员: 陆寅
负责人: 徐惠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1217室,邮编:200003,电话:23112625
救济方式及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经委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市经委提出申诉,也可以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他须告知的内容:
2005-2010年上海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申请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条件预先告知单 上海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