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指标的审核管理

  办理机构: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发展处(交通发展处))
  
  办理地址:人民大道200号1102室
  
  联系电话:63212810*2859
  
  办理期限:从正式受理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理意见
  
  申办对象资格:各区(县)政府
  
  申办手续:
  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2、全市及各区(县)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3、建设项目土地需求情况
  
  办理程序:
  1、各区(县)政府根据各建设单位向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的用地指标申请,经初步平衡后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地资源局;
  2、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地资源局综合平衡后批复下达。
  
  办理依据:
  1、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计用地[1996]18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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