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转报

  办理机构: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
  
  办理地址:人民大道200号1206室
  
  联系电话:63212810*2861
  
  办理期限:按有关规定
  
  审办对象资格: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区县计委
  
  审办手续:
  1、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本市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国家与本市相关政策和法规应符合上海产业发展的规划、国家与本市相关政策和法规。
  2、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上齐全的资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送出公文格式和内容要求)。
  。附件。
  
  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
  (1)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及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2)项目的技术基础: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与现有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重大关键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3)建设方案、规模、地点。技术、工艺路线特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
  (4)环境污染及防治。
  (5)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
  (6)项目实施管理、劳动定员及人员培训。
  (7)项目承担单位性质及概况,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8)投资估算、资金筹措,贷款偿还计划,所需流动资金及来源。项目内部收益率,资金筹措等。
  (9)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项目风险分析。
  
  办理程序:
  1、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部门或区县计委报市发展改革委。
  2、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对立项审批的要求,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办理依据:
  1、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
  2、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计[2000]2433号)
  


推荐】【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