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监测管理

  办事项目: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监测管理
  
  办理机构: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监督处)
  
  办理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1211室
  
  联系电话:63212810*3955
  
  办理时限:各区县、各监测点每月规定报告期内
  
  申办手续: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要求
  
  办理程序:
  
  监测范围:上海市
  
  监测品种:由价格监测监督处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或调整。
  1、采价次日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监督处,经汇总分析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2、采价当月经分析、汇总和预测,反馈各区县物价局。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价格监测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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