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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价格管理处) 办理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1213室 联系电话:63212810*3979
办理期限:按有关规定 申办对象资格:蚕茧收购价由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 申办手续:蚕茧收购价由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收购价格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成本测算资料、市场状况,财政状况,以及拟定的收购价方案等。 办理程序: 1、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综合分析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 2、价格方案确定后,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起草文件,印发申办对象。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 3、《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沪计委[2002]007号) 4、《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7号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