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价格管理处) 办理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1213室 联系电话:63212810*3979
办理期限:按有关规定 申办对象资格:各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申办) 申办手续:由业务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申办)提出书面定、调价申请报告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内容包括申请定价、调价的理由、成本测算资料、市场状况,以及拟定的定价、调价方案等。区(县)统一或学校统一的校服价格审批由区县物价部门负责审批,申请人应直接向所在地物价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程序: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综合分析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定价、调价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起草文件,印发申办对象。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 3、《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沪计委[2002]007号) 4、《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7号令) 5、《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26号令) 6、《关于<上海市政府定价目录>中区域性定价权限的通知》(沪计价督[2003]001号) 7、《关于印发<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规范供应学生专用商品价格行为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价管[1998]2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