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息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已经市统计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沪统审字[2008]12号),有效期至2010年10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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