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开展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

关于在本市范围内开展2008年上半年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市[2007]110号),现就在本市范围内开展2008年上半年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的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施工的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在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竣工的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工程项目。

  二、调查上报方式

  (一)2008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间,施工企业可采用资质身份认证锁(原“拖欠工程款申报锁”)进入“200X年以后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系统”(网址:www.cein.gov.cn),按要求在网上填写《调查表》并上报。

  (二)施工企业将网上填写的《调查表》下载打印,与发包人共同盖章确认后,于网上上报后的3日内将《调查表》寄送(附有生效的法院、仲裁判决文书的,可不需发包人盖章)至小木桥路683号602室,邮政编码:200032,信封表面注明“200X年竣工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资料”。

  (三)市建管部门将对调查资料进行比对,认可上报填写无误的项目,对于无拖欠工程款、未按要求填报、填报错误、未提交书面材料和延期上报的项目不予认可。

  三、有关要求

  (一)各施工企业在填报前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解释指标》(具体可见网址:www.cein.gov.cn),按规定要求如实填报。

  (二)在填报过程中,如遇到资质身份锁遗失、无法填写或填报数据需要修改等技术问题,可直接与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63714230。

  (三)联系电话:54614788-5076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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