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年上海市企业产品获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的产品目录的通知
为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采标产品标志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在2007年10月1日--2008年9月30日之间,我局组织对101家企业申请的233个产品使用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的符合性情况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核结果,现公布经备案准许使用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的产品目录。
未经备案不得擅自使用,或者伪造、冒用采标标志。
特此通告。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八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