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办关于开展“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沪农机[2008]55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光明集团产业处:

  根据9月24日国务院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三秋”农业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08〕5号)精神,为巩固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切实做好今年“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以区(县)为单位、采取自查和分片分组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

  自查:10月6日~11月30日

  互查:10月13日~10月15日

  三、分组互查安排

  第一组  金山区、闵行区、松江区          召集人  任  宏

  第二组  青浦区、崇明县、农垦分所       召集人  王雪龙

  第三组  奉贤区、嘉定区                  召集人  张之桐

  第四组  浦东新区、南汇区、宝山区        召集人  朱洪昌

  四、检查要点

  全市分片检查要求各单位参加检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由各单位领导带队参加。每个区县至少检查2个镇。检查的要点是:

  1、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渔业和农机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上海市农机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登记注册、安全技术检验、持证作业、投保等情况。

  3、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4、农机及机具仓库、油料库、维修间等重点场所消防设施设备情况。

   5、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与完善、责任制的分解与落实等情况;参加“三秋”作业的农机、机具保养维护及油物料准备等情况。

  6、今年以来农机事故发生情况及贯彻落实“四不放过”情况。

  五、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精心组织安全检查,全面细致排查事故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此次检查取得良好效果。

  2、分片检查的时间、路线等安排,在各组自行商定后由组长报我办。我办将派员参加各组检查。

  3、各区(县)前期自查情况和分片分组检查情况请于10月20日前以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办。

  4、初定于10月22日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交流会,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栋梁     电话:23119649    传真:63260655

  Email:hudl@shac.gov.cn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0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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