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关于公布第二批上海商业特色街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
  近几年来,商业特色街的建设和改造,得到了各区县政府和经委的高度重视,逐步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显著、市场影响力强的商业特色街。根据《上海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商业特色街工作的指导意见》(沪经零[2008]286号),2008年,经对有关区经委上报的商业特色街申请材料组织考评和网上公示,共确认第二批上海商业特色街共7条,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茂名南路定制服装街
  吴江路休闲街
  梅川路商业休闲街
  上海湾时尚休闲街
  吴中路汽车销售街
  朱家角镇北大街
  安亭老街
  各区县经委要加强对商业特色街的培育,对已命名的商业特色街要加强跟踪指导,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商业特色街的示范作用,不断推进商业特色街的发展。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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