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位委关于做好2008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学位办〔2008〕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和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的意见》(教研司〔2006〕10号)的精神,2008年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继续支持和资助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是高校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校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工作和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创新,带动本单位实施的其它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活动的开展;或者发挥本单位的资源优势,带动区域性研究生教育水平的提升。

  (二)要着力营造研究生教育的创新环境,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改善培养条件,建立研究生科研创新激励机制,不断加强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各单位开展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能力培养,如高风险的学位论文选题、研究生参加国内外访学和学术活动、产学研联合培养、组织校内研究生的学术活动等方面。具体实施办法由高校制定,并报我办备案。

  二、资助范围

  (一)建设研究生教学开放案例库

  案例库的建设应涵盖本一级学科下各个二级学科、各门适合于案例教学的主要课程,能够满足本一级学科研究生教学的需要。案例库要求能够通过网络实现全市研究生教学共享。

  (二)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加强各校之间的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图书情报共享、“小语种”外语教学共享项目的建设等。

  (三)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

  鼓励本市各相关高校结合本单位的学科优势与特色,面向全市高校相关学科的研究生举办暑期学校。要求暑期学校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学,内容应密切结合学术前沿和研究热点,以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达到提高与深化的效果。

  (四)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

  为全市研究生搭建交流创新思维、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创新热情的学术平台。每个论坛的主题应面向学术前沿和研究热点、能够结合本单位的学科优势与特色,同时还要涵盖若干个相关的一级学科,且其他高校在主题涵盖下的学科中也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每个论坛一般由名师报告、专家点评和学术沙龙等模块组成。

  (五)其它

  资助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其它有示范意义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公共平台建设。

  三、申报安排

  (一)申报2008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以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主体。

  (二)项目申报要填写《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于2008年10月27日前一式三份送交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大沽路100号3304室)。

  附件: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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