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开展市属高校重点学科(第三期)申报工作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科〔2008〕4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的内涵建设,推进市属高校学科布局结构优化与调整工作,提高市属高校学科的创新能力,为其跻身国家重点学科作建设储备,我委将投入专项经费,实施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现将《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并就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按《方案》的要求,遴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并在校内公示的基础上正式行文报送我委。

  二、各申报学科需提交《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规划任务书》(见附件2,其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06年1月至2008年9月)1份及电子文件。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部门要对提交材料的内容及数据进行严格审核。

  以上材料请于10月6日前送达上海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宝山路251号甲小二楼2楼。

  本通知在“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查找,附件《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规划任务书》可在“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附件:1.《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实施方案》

  2.《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规划任务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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