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做好下半年卫生系统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下半年本市卫生系统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制定的<2008年下半年本市节能降耗工作安排及部门分工>的通知》(沪府发〔2008〕40号),明确了本市卫生系统2008年下半年的节能目标是“能耗总量增速较去年有所下降”并提出了强化管理、推进节能项目实施的若干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医院实际确定年度节能降耗目标,按照明确责任,措施到位,奖惩分明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强化对能耗工作的管理,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节能降耗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教育广大职工、病员树立公共节能意识,努力营造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能源管理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能耗管理制度,通过能源消费的统计分析及医院间开展能耗对标活动,及时发现、改进能源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注重能源消费的成本核算,加强对重点能耗的检查、监督,促进节能降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四、加快推进医院的节能技术改造,加大节能改造资金的投入,通过对医院现有用能方式进行能源审计、评估等;推进节能灯的改造、锅炉余热水的回收利用、太阳能、空气热源等再生能源利用和设备自控系统的应用等项目的实施;改进与规范设备设施操作技术、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五、各医院上级主管部门要指导所属单位制定年度节能目标,督促其开展节能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监测,帮助制定能耗下降目标和实施计划,进行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
  六、为落实节能目标责任,明确考核评价,确保本市卫生系统实现“十一五”能耗指标有所下降的目标,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每年应对所属单位按《上海市医院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见附件)的要求进行考核,并于1月底前,将上年度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节能目标完成的情况报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形成本市卫生系统节能工作情况报市节能减排办,并在全系统书面通报。
  联系人:王建晨 22121715
  附件:上海市医院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上海市医院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内容分解
内容
分值
节能目标
(50分)
1
万元医疗业务收入能耗降低率
40
1.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2. 完成目标的90%
3. 完成目标的80%
4. 完成目标的70%
5. 完成目标的60%
6. 完成目标的50%
7. 完成目标的50%以下
40分
20分
16分
12分
8分
4分
0分
2
能源总量控制目标
10
1. 完成总量控制目标
2. 总量超过控制目标的5 %
3. 总量超过控制目标的10 %
4. 总量超过控制目标的15 %
10分
5分
2分
0分
节能措施
(50分)
3
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
15
1.建立本单位万元医疗业务收入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节能工作
3.落实责任部门负责日常节能管理
4.认真参加有关节能工作会议
5.制定本单位年度节能工作计划
6.设立专项节能资金
4分
 
2分
2分
2分
2分
3分
4
节能目标分解落实
8
1.节能目标分解到本单位重点用能部门
2.组织重点耗能部门开展各种节能活动
3.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
2分
 
3分
 
3分
5
节能重点工程实施
5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2. 组织推进节能技改项目,成果明显
2分
 
3分
 
6
节能专项工作开展
10
1.组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有明显效果
2.对重点用能部门开展能源审计和编写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3.按能源审计进行整改,取得实效
4分
 
3分
 
3分
7
节能基础工作落实
12
1.有健全的能源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2.按要求定期上报能源统计报表
3.组织和参加节能培训工作
4.开展节能宣传
4分
 
4分
2分
2分
小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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