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对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包括外国人)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外国人由本市接待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2、从事有关活动的工作方案和计划; 3、证明其从事相关活动目的的有效文件或材料(涉及与国外合作进行科学研究的,提交合作协议); 4、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签署的意见; 5、活动结束后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承诺书。
申请人→行政许可受理处→受理审查→材料齐全→受理通知书(→申请人)→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审查、踏勘)→初审意见→行政许可受理处→审核意见→分管局长→局行政许可审批决定→行政许可受理处→申请人 申请人→行政许可受理处→受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 许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