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的审核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3、证明申请人具有相应物种驯养繁殖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4、证明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来源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5、引进合同或协议。
申请人→行政许可受理处→受理审查→材料齐全→受理通知书(→申请人)→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审查、踏勘)→初审意见→行政许可受理处→审核意见→分管局长→局行政许可审核决定→行政许可受理处→国家林业局 申请人→行政许可受理处→受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 许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