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对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审核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3、商业性出口的,提交出口合同或协议;科学研究等非商业性出口的,提交合作研究等相关协议及工作方案; 4、证明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来源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5、出口含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成分产品的,提交产品成分表; 6、商业性出口含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的,须按其生产批次提供原生产单位的生产计划和缴纳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有效证明; 7、商业性出口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活体的,须按批次提供其驯养繁殖出栏计划和缴纳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有效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