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建设项目应有区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2、采伐林木的地点、林种、株数、面积、蓄积量; 3、更新(补植)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申请人→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查→材料齐全→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审查(现场踏勘、核实)→提出预审意见→行政许可受理处(审查)→森林资源管理处(实地踏勘、复核)→提出初审意见→行政许可受理处→审核→分管局长→局行政许可审批决定→行政许可受理处→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区县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人 申请人→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 许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