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绿地 1、新建大型绿地项目建议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 2、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3、按规定应进行招标、投标的相关文件; 4、大型绿地设计方案; 5、经市、区绿化管理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任务书。 (二)专用绿地 1、项目配套绿化审核意见(复印件); 2、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相关证明(合同、协议等); 3、绿地建设设计图。
申请人→受理处→受理审查→材料齐全→受理通知书(→申请人)→计划建设处(审查、核实)→征求业务处室意见→计划建设处审核意见→分管局长→(重要项目→局长)→局行政许可批复→受理处→申请人 申请人→受理处→受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 许可流程: